臺灣法規核對

海外牌照不等於臺灣準許

查娛樂城時要分開回答兩題:業者是否在外國監管名冊中,以及臺灣法律如何處理網路賭博。前者不能取代後者。

刑法第 266 條

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把透過電信裝置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方法賭博財物納入規範。個案適用仍應由合格法律專業人員判斷。

刑法第 268 條

意圖營利而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另有刑責。品牌在境外登記,並不自動排除臺灣法律問題。

官方核對入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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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目錄的綠色門檻

只有現行臺灣第一方紀錄同時匹配「精確網域」與「營運主體」時,才可能標示綠色。外國監管頁、翻譯頁面、TWD 選項或臺灣玩家討論都不符合這個門檻。